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逾期不到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的紧缺岗位(专业)事业人员,初级职称及以下、中级职称、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分别享受人才专项补助5万元、10万元、20万元,其中到楼塔、河上、浦阳、进化、党湾、益农分院的,可分别享受人才专项补助10万元、15万元、25万元;国内部分“双一流”高校本科、硕研、博研医学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于国内部分“双一流”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海外(境外)硕研、博研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分别给予专项补助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人才专项补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5年等额发放。上述两项补助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
本次报考医共体分院岗位的,聘用后统一从医共体总院牵头医院调配至报考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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