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23年11月1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报考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瓜沥院区、戴村院区、杭州市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萧山区中医院、浙江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浙江萧山医院本科学历起点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
(2)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医生类岗位(招聘计划中带“医生”字样的岗位)。已经注册过的,执业方向必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已参加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方向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且能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也可以报考。
(4)留学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并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10月以后毕业并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为“2024年应届生”。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括“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5)报考人员户籍以2023年11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医学类执业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必须在有效注册期内。
具体职位要求和年龄、户籍及其他特殊要求以附件1、2、3为准。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