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组织、人社部门。
七、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纪律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的人员,在遴选(选聘)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徇私舞弊等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八、重要提示
1.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或手机号,因报考者自身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2.报考者参加本次公开遴选(选聘)过程中,被其他层级机关遴选(选聘)录用的,应当如实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终止其本次遴选(选聘)。
3.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岗位等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本次遴选(选聘)。
4.本次公开遴选(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选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者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2392732 市人社局2335799
报名技术咨询:2385592
附件下载:
1-1.2023附件: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1-2.2023附件:年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1-3.2023附件: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附件:商洛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报名推荐表
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2日
原文标题:2023年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