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如同一项工作获得多次表彰,只取最高级别加分)
6.B类岗位人员在县城社区工作年限3年以下(含3年),笔试成绩加1分;工作年限3年以上,笔试成绩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同一考生最多可加6分,所加分加在笔试成绩折算之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24点前;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在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宜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信息发送至yfxsqdgw@163.com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0795-275686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非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日8:30至3日17:30(正常上班时间);
2. 资格审查地点: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四楼405、406室;
3.须携带材料:
(1)《宜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须提前填写好相关内容,粘贴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承诺栏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工整书写本人名字);
(3)新昌镇、桥西乡自聘社区人员进入社区和转正的抄告单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须加盖所在社区、县社区党工委公章;
(4)加分项目所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组织关系证明(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及复印件;B类岗位报考人员相关荣誉证、获奖文件、县城社区工作年限证明、从事的工作获奖由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提供奖牌照片、文件)等证明材料,有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无获奖文件原件的提供复印件(B类岗位人员加分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须由所在社区盖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凡提供的复印件均一式三份。
考生必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资料时,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选聘人数;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采取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