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三年,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附件2:2023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2023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核表.doc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中 共 黄 梅 县 委 组 织 部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