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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3+5分。
享受加分政策的上述考生应填写《2023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附件3),并于6月27日前将经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23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3)(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部门审核)、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9楼9002室)审核留存。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笔试。
五、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招聘单位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考生聘用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3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的承诺书。
六、公示及备案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能聘用造成缺额,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并按规定履行递补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