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进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引进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由仁寿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仁寿县纪委监委:12388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028-36267103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98132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028-36201045
仁寿卫生健康局:028-36233202
九、本公告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上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上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xls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