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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贵州黔西南贞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0人)
来源: | 作者:公考小逐 | 发布时间: 2023-05-12 | 1264 次浏览 | 分享到:

贞丰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贞丰县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贞丰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贞丰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截至2023年5月21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贞丰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

3.截至2023年5月21日,在贞丰县任职满3周年及以上(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职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

4.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