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另行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对应笔试科目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若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对应笔试科目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若招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所有成绩均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公示(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
(四)成绩复核
若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疑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七、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须由“县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