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条件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内填写加分类别及分值,报名时未填写加分信息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交以下印证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退伍证》原件的,须提供贞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贞丰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经“县招聘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时间
2023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
其他类职位:单位代码为2301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教师类职位:单位代码为2302的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4.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
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报名交费收据或报名交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
6.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对应笔试科目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