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招聘部门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录用名单。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从面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南湖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列为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编制核定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为6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参考人员、时间、地点和要求一律以嘉兴南湖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参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年内参加过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或嘉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体能测试且为合格成绩的,可直接引用对应测试项目成绩。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负责解释。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1.《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