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面)及其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符合优先条件和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能测试
(1)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科目(男子)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项目每项100分,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2)其他岗位测试成绩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巡逻处突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巡逻处突岗位根据笔试成绩20%和体能测试成绩50%的总分,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5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人以上岗位的按1:2确定,若人数未达比例标准的,全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包含)的自动淘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巡逻处突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其余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巡逻处突岗位三项成绩以体能50%、笔试20%、面试30%计入总分确定综合成绩;2.其余岗位以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分确定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未达比例标准的,可从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进行调剂,但被调剂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被调剂人员体能和面试成绩均合格;
2.被调剂人员未被报名岗位录取;
3.被调剂人员符合调剂岗位要求;
4.被调剂人员服从岗位调剂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有纹身视为不合格,体检和复查等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