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通过线上初审人员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进行线下材料审核,如有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
1.现场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航空港区八千乡黄海路与梅河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2.现场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A1或A2或B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将对接公安交警部门查询驾驶证信息,未满足岗位要求不予应聘执勤车驾驶员岗位);
(6)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4张;
(7)具有体育、文艺、新媒体设计、计算机操作等专业特长的还应携带相关特长技能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
(8)《个人保证书》签字并捺手印原件(见文末附件3)。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检测应聘人员的基本体能素质,共设置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3分钟)、立定跳远4个项目。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为100分,每个项目各占25分,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必须合格(60分-100分)且单项成绩不得为0分。体能测试为“不合格”(0分-59分)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五)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面试按照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通过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逻辑能力及职业认知度与适应力等情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分值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分设多个面试考场,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
(六)岗位资格考试(驾驶员)
指定地方驾校对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进行测试,未通过测试者不予录用(符合战斗员年龄者,可按本人意愿转为战斗员岗位)。
(七)体格检查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综合成绩×50%+面试最终成绩×50%,体能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最终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身高不足165cm,BMI在17.5以下或30以上的【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不予录用。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体检费用需自理,时间、地点及具体费用另行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