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事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1、选调计划:84名,全部为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2、选调范围:全县2023年9月30日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且安置在我县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退役军士。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
(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高中(含)以上学历;
(五)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近三年(2020年—2022年)年度考核有合格等次以下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溆浦红网”发布选调公告信息。公告期从发布公告次日起计算,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3天,2023年9月26日至28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县人社局,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要提交《溆浦县2023年公开选调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退役士官士兵安置证明、工作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张2寸免冠证件照。
3.参加公开选调,需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同意。
(三)资格审查
1.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