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个人简历(需包含学习、工作经历)。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④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
⑤鼎立信、信用中国个人信用记录。
⑥专业对口的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校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
⑦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在考察程序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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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
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和标准,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位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邮件对资格审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或停止聘用。引进计划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1.5以上的,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
(三)考核
成立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重点考核报名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引进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根据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员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四)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照所有考生的成绩排名和岗位需求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奖惩、违纪违法等情况,并按要求审查人事档案。考察合格的,由考察组与本人签订意向性协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委人才办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优惠政策
(一)编制及工资待遇
引进至事业单位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纳入金昌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