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须上传附件: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应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生证。
(3)经学校(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材料。
以上(1)—(3)项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5.采取网络方式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预计在2023年9月22日9:00后开放,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考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在2023年9月23日9:00,西安市。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同一岗位对应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免笔试应聘人员计入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