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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西安专场150人)
来源: | 作者:公考小逐 | 发布时间: 2023-09-15 | 110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加大我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1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及联系电话

  详见《2023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要求为准。

  报考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9月14日9:00至9月20日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栏--选择“2023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