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林都优青”引才活动的报名方式、资格审查等程序以及笔试面试内容、考试时间地点与“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完全一致、一同进行。市直教育、卫生系统等专业性较强岗位的笔试、面试(试讲)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自行组织本地“林都优青”引才活动相关工作,可参照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进行,如与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不一致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六、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
1.在“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在伊春市“林都优青”引才活动中,若总成绩相同,有笔试环节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申论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如没有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则采取笔试客观题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如总成绩、加试成绩均相同,则均进入考核环节,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七、考核和体检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市直事业单位拟聘人选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县(市)区拟聘人选在所报县(市)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2024年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毕业后,集中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聘用后自愿在伊春市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伊春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