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贵阳市内在职在编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贵阳市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5)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在“贵阳广播电视台官网”(www.gystv.com)上公布,各位考生请自行查看,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一致的,再次组织面试。
总成绩将在“贵阳广播电视台官网”(www.gystv.com)上公布。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关于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