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因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汝城县纪委监委驻汝城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7775132。
六、招聘考试服务
1.招聘政策、考务程序咨询电话: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 0735-2135062。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
附件1:2023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2023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2023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5:2023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定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6: 《委托报考书》(模板).docx
附件7:《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原文标题:2023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629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