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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郴州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人公告
来源: | 作者:公考小逐 | 发布时间: 2023-09-08 | 920 次浏览 | 分享到: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评分幅度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采用专业实操面试的岗位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35分,起评分为60分,即在6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起评分以下(不含起评分)酌情评分。考生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不含起评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采用专业实操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时七名评委对该考生评分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入围对象综合排名相同情形,则一并列入体检对象。如因此出现最终招聘对象超过原岗位招聘计划的,则增加原岗位招聘计划数。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