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在军队服役满2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且考生本人为汝城县户籍。
(7)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汝城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8)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汝城县随军家属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9)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2023年8月, 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汝城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汝城县乡村教师公费师范定向培养的2023届毕业生,订单定向、本土化培养的2023届毕业的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的基层农技特岗人员、水利特岗人员2023届毕业生;
8.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报名地点为汝城县就业服务超市(汝城县和平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其中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考生需提前到汝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58195230)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考生到汝城县委组织部组织组(汝城县行政中心A431室,联系电话:07358268773)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