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上网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新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28日13时—7月29日24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
(三)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7月30日0时—7月30日12时。
通过初审的人员以及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岗位资格条件初审不合格人员,可在7月30日12时前改报其他职位。再次报名人员于7月30日17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基本条件不合格人员不得改报。
(四)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6:00。
地点: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一楼大厅(金东区金义东公路88号轨道大厦西辅楼)。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以及特殊岗位资格条件情况,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报考材料。
(五)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能力知识测试,考试范围包括公共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安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体能测试
报考勤务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
测试项目为4*10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各单项成绩均需合格。
体能测试实施细则及标准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七)面试(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8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