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辉县市人才市场网和报名网站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具体事宜见辉县市人才市场网、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市直类: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5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5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7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在辉县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
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辉县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辉县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3年6月16日8:00至12:00、15:00至18:00到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司法大厦513房间)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入伍通知书;④退伍证;⑤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函(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及其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银行流水。(连续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自2021年5月31日以前连续从事报考岗位相应工作经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3年辉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