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庆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及《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教育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9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岗位简表。
(一)师范类:
1.公费师范类3名:环县第五中学1名、红星小学1名、环城初级中学1名。
2.师范类21名:环县第二中学7名、环县第四中学1名、环县第五中学2名、环县思源实验学校3名、环城初级中学3名、南关小学3名、红星小学2名。
(二)非师范类:
环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5名。
二、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含舞蹈学、舞蹈表演、书法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等毕业生。其中,非师范类岗位仅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或本科一批院校(专业)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环县工作;
4.本科生为30周岁(199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简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