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
4、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介绍信)以及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不在乡镇、街道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编制人员需由现工作所在单位出具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或具有执法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
5、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6、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9、编制本复印件;
10、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岗位聘任花名表复印件;
11、无犯罪记录证明;
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提交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笔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分值100分。
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5:1比例时,将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选调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参加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先后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先后排名;直接进入面试的,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先后排名。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应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所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察,原则上以所在单位和相关单位鉴定等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