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各类人才留郧来郧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按照郧阳区委编办(郧编办函〔2023〕1号)精神,结合郧阳区事业发展和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附件1《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
根据《2023年孝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在前期校园招聘的基础上,现公开引进一批优秀人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应届、往届毕业生)。现已在孝感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23年8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引进到事业单位人才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为加快吕梁市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吕梁市卫健系统拟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体年龄及学历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