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中共泸定县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下半年联合招才引智公告
为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有效地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甘孜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康定市、泸定县2023年下半年联合招才引智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此次共引进事业单位人才57名,所有岗位均面向全国招聘且纳入编制管理,其中康定市事业单位35名,泸定县事业单位2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康定市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需求表》《泸定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
二、原则、条件、程序
(一)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等环节,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招聘条件和《需求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
(6)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截止2023年10月30日)。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7)符合《需求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有效毕业证所标注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要求专业类的应属相应专业类,要求是具体专业的,毕业证标注专业名称应与所列专业名称完全相符。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尚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