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10月11日至13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岗位的放宽到12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其中,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和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放宽到55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加分政策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16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2、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岗位的,在任期内获国家、省、市、区级党委、政府表彰,在笔试成绩中分别按4、3、2、1分分值加分。受到多层多次表彰的按最高层级一次表彰加分,计入笔试成绩。表彰证书由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加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