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策待遇
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附件10)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按当地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报考企业人员可直接与企业对接相应待遇。
七、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才聚三江”公众号、佳木斯先锋网、春风人才网及相应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4-3986580,13354549739
附件:
1.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3.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
4.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华北地区)
5.诚信报考承诺书
6.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
7.在校证明
8.同意报考证明
9.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
10.《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
附件下载
原文标题: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才聚三江”华北地区人才引进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GTY7cY-JaEV8PEx_ikgU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