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731-88665711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231907
3.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0731-8866719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731-88666037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0731-88665710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原文标题:2023年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sha.gov.cn/rszc/rsrc_131369/gkzk_131379/sydwzk_131381/202309/t20230907_11213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