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0月11日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五)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毕业生幼师、幼师和骨干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面试,满分为l00分,考生考核成绩按照试教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文秘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wj.changsha.gov.cn)上公布。
5.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毕业生幼师、幼师和骨干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文秘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wj.changsha.gov.cn)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