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网格资源配置,提升运行效率,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网格员队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对具有本科学历或担任过协理员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同等条件下,本辖区居民、物管优先录用。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职网格员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