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
网上报名通过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登录烟台高新区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其他招聘岗位
笔试结束后,医疗类B、药学类C、护理类F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高新区网站查询。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医疗类B、药学类C、护理类F岗位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免笔试直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现场公布,初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因初试后放弃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