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参加2023年5月7日分类考试笔试联考的招聘单位和部分盟市范围内开展“1+N”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人员数量、范围
(一)本次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1010名。
(二)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联考,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且符合补充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本年度招聘过程中已经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不具有参加补充招聘资格。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二、补充招聘原则
(一)参加补充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各项招聘条件和要求。
(三)补充招聘在考试笔试试卷类别相同(即指应聘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岗位之间进行。
(四)参加补充招聘的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五)补充招聘岗位资格审核以参加补充招聘人员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初次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岗位选报只进行一次。考生应认真阅读补充招聘公告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2023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未参加补充招聘、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岗位、选报岗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充招聘资格;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补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的视为选报失败,失去补充招聘资格。
三、补充招聘程序
(一)程序及注意事项
1.核验考生报考信息,拟参加补充招聘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考生信息身份注册并核验本人初次填报的报名信息,考生核验时间:2023年7月31日10: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核验考生信息的,后果自负;如核验考生信息过程中,发现与本人初次报名信息有误的,请联系初次报名机构,具体联系电话见附件2。
2.选报岗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选报时间:2023年8月1日10:00-14: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1日14:00至8月2日12:00。报名人员需确保初次填报信息系统里的电话畅通,个别考生信息不全的,将通过电话方式与考生确认信息后,再进行资格初审。因考生电话无人接听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进行的,后果自负。
无人选报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普通岗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及其他岗位选报时间为2023年8月3日-4日。将按照笔试成绩分批次进行改报岗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笔试成绩为80分(含80分)以上的,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00-12:00;
(2)考生笔试成绩为(含70分)70分-80分(不含80分)区间的,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5:00-17:00;
(3)考生笔试成绩为(含60分)60分-70(不含70分)分区间的,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12:00;
(4)考生笔试成绩为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5:00-17:00。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5日9:00-17:00。参加补充招聘人员在选报岗位前须在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3.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岗位需求表》以及本公告中的有关要求、资格条件等,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岗位,逾期未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选岗资格。
4.选报岗位期间,报名网站将实时提供本人在选报岗位的排名(以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比较)情况。补充招聘岗位选报全部结束后,选报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最终排名情况。
(二)资格初审
补充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初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初审合格的考生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参加补充招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7日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情况。
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选报人员在补充招聘面试工作开始前,有机会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请参加补充招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三)资格复审、云面试
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网络复审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选报岗位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通过扫描件(PDF格式)方式于2023年8月9日17:00前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岗位需求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使用蒙古语言作答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交《考生答题语种确认书》(附件3)。未提交《考生答题语种确认书》的,默认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2023年8月11日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布。
本次考试除试讲岗位外,均采取云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在家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云面试考生须知》(附件4)和《内蒙古自治区云面试考场规则》(附件5)。具体面试方式如下: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加试通过“云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定于8月16日上午10:00-10:05分进行,考生需现场在规定时间内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口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2、本次补充招聘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需求表》。其中:
(1)分类考试笔试测试方向为A类、C类、E类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由自治区统一通过“云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8月20日下午3:00-3:10,10分钟2道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分类考试笔试测试方向为A类、C类的岗位,面试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内容,面试试题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分类考试笔试测试方向为E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试题类型共为6种,分为E类(西医临床)、E类(中医临床)、E类(药剂)、E类(护理)、E类(医学技术)、E类(公共卫生管理),招聘岗位所用的面试试题类型与分类笔试测试方向保持一致。
(2)高校、职业院校的教师、教辅岗位和分类考试笔试测试方向为D类的岗位,由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招聘单位组织线下试讲(说课)方式进行,试讲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上陆续发布公告为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招聘单位试讲工作务于8月23日前完成。
参加云面试、试讲的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初步定于2023年8月25日后陆续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上公布。
(四)补充招聘拟聘人员确定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采取试讲(说课)方式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划定以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招聘单位发布试讲公告为准。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比例及未尽的其他事项按照2023年招聘单位原公告执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补充招聘全过程。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其他需要调整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附件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3:考生面试答题语种确认书(使用蒙古语言作答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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