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委托郴州市人才集团组织实施,安仁县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安仁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面试形式。
(1)安仁县融媒体中心和卫健系统岗位:采取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的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
(2)教师类岗位: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试教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3)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具体见《2023年安仁县第三批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面试形式。
5.面试内容。
(1)安仁县融媒体中心和卫健系统岗位:面试内容为报名岗位所对应的专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水平。
(2)教师类岗位:面试内容为报名岗位所对应的教学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3)其他岗位: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及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未参加面试以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适时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签约
1.签约对象。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
2.组织实施。签约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3.签约时间。在面试结束后现场签约,未进行现场签约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引进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与引进单位签约成功的人员。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