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鼓励和支持紧缺人才培养期满后到我县企业工作发展、创新创业。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主动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与我县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3年内,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薪酬补贴。
(三)住房保障。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紧缺人才,在我县无住房的安排公租房,不能入住的,给予相应租房、购房补贴。主动放弃事业单位引进资格,且与我县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我县首次购房时可享受相应安居保障政策。
((四)其他政策。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协助解决紧缺人才遇到的工作、生活等方面问题,优先保障引进人才的健康体检、子女入学,定期组织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帮助人才融入绩溪。
七、有关事宜
1.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8158075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052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1.2023年度绩溪县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2023年度绩溪县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23年度绩溪县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人才承诺书
4.参考专业目录
绩溪县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