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南宁市七星路89号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6A楼2楼人事科2室,邮编:530022。
联系人:邓老师、覃老师,电话:0771-2636290。
医院官网:http://nn1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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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023年度第二批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