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公布。
(三)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岗位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医疗卫生类、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四)总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将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六)递补
在拟聘用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公示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