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当前队伍各级执勤力量不足现状,全面提高灭火救援作战能力,更好地完成各项消防保卫任务,根据《珠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消防员岗位,总人数12名,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身体及心理健康,反应灵敏,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8符合行业内体检要求的;
7.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具有良好的品行;在单位和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9.无其他不适宜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况;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消防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消防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三)关于报名
符合报名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电子表:《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
(3)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
(4)驾驶证(驾驶员岗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