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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晋中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8名)
来源: | 作者:公考小逐 | 发布时间: 2023-05-12 | 714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晋中市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至5月23日17: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22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5月22日17:00至5月23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单位招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24日12: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或取消的名额将按照各招聘部门(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进行调整或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26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00至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3年5月26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四、考试费减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5月24日至5月26日到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