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请应聘人员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11月24日公布。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11月26日24:00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四、考试形式
(一)普通岗位
1.笔试
笔试采用在线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除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外,所有普通岗位均须参加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招考岗位需参加专业知识测验,具体见各岗位考核要求。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为客观性试题;专业知识测验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①预测试时间:2023年12月6日、7日14:00—17:10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进行预测试,可在该时间段的任一时间完成预测试(约30分钟),确保可顺利参加正式考试。
②笔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周六)下午
14:00-15:30职业能力测验
15:40-17:10专业知识测验
线上笔试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进行,对未遵守相关规范要求的,将取消考试成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③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12月下旬发布,届时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2.面试
①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普通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信息技术类岗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是否进入面试请及时查看面试公告。
②面试时间:2024年1月—3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1.面试形式:经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后按1:10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答辩、实习等形式,具体考核方式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024年3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学习表现等。体检、考察人选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