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周二下午)14:00(如遇雨则顺延至周三下午)。
2.地点:永康市体育馆田径场。
3.测试项目及标准:(1) 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测试100米、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三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予以评分,单项35分、总分240分以上为合格;
(2)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测试1000米(女800米),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作为达标依据。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四)面试
1.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按体能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在体能达标基础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结合报名人数情况,岗位需求在3人(含)以下的,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岗位需求在3人以上的,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
1.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岗位需求在3人(含)以下的,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岗位需求在3人以上的,按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报考交警110处警人员的视力检测结果为色盲或者色弱的,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永康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后,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
2.考察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重新增补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