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错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目录进行设置。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核期间,请考生关注手机短信,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审核通过人员按短信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资格审查结果短信的考生,请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及时间安排
1.考试形式:采取面试的方式,集中考核。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生面试资格及面试人数。
五、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1.岗位性质:劳动合同制;
2.薪酬待遇:工资标准基本参照在职、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每年发放十三个月工资;
3.其他待遇:与在职、在编教职工享有工会福利和体检等待遇。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被录用。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1个月内,与学校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如遇到寒暑假顺延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聘期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