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安排:面试统一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重点考察沟通表达、逻辑思维、专业技能、团队合作等维度。
(三)面试成绩:按照“主考官二倍权重、其余考官单倍权重”的原则进行加权计算;得分取考官组赋分有效得分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各岗位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由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由面试评委进行综合评估(不足2人的全部进入综合评估,综合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综合评估);进入综合评估的面试人员,需经面试评委一致合议,合议认为人岗不适的,可取消面试合格成绩或进行岗位人员调剂。
七、确定背景调查对象
通过综合评估的外聘人员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背景调查。
考生在背景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配合背景调查的,及背景调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集团统一调剂。
八、确定拟聘人选
集团履行程序后,将最终拟聘人选报区国资办备案。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十、体检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安排区外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审核;如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配合考察或体检的,及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录用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薪酬待遇按照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签订合同、办理聘任手续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应入职手续。
十二、选聘后续工作
(一)选聘工作结束后,完备聘任手续,按公司最新职级、薪酬管理制度,根据选聘岗位定岗、定薪。
(二)新入职员工,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履职能力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将调整岗位或提前结束试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纪律要求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