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文件规定加分。
(6)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按《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攀组通〔2021〕202号)规定加分。
以上政策性加分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3 年10月16日-10月17日(时间:08:30-11:30;15:00-17:30)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办公室(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97号)。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和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市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户口簿复印件须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面)1份。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