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聘用通知后,考生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5
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未尽事宜,请咨询0778-7281309。邮箱地址:ndzzbrcg@163.com。
附件:1.附件南丹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第二轮)2023.9.21.xls
2.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9.21.xls
3.附件南丹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其他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2023.9.21.docx
4.附件诚信报考承诺书2023.9.21.docx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