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事业岗位)
对于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还应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郑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取消此岗位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可突破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临机应变、组织协调、团结协作、语言文字等综合能力及专业水平。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百分制)。
1.企业岗位
报考企业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校园宣讲现场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在宣讲现场说明。
2.事业岗位
报考事业岗位且通过笔试的考生在郑州进行现场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为减少考生应聘成本,事业岗位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将连续进行,并且为所有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报销国(境)内学校到郑州之间的城市往返交通费(不高于高铁二等座标准)和一天住宿费(不高于200元/人标准)。
考生面试结束后,同步开展心理素质测评。
(五)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企业岗位为面试成绩,事业岗位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单位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履行审核程序后,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为确保招聘质量,对于企业岗位,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要求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全部招聘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招聘计划的,由各负责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补招,补招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六)体检
根据初步拟聘人员名单,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同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各招聘单位决定,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也可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水利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按照规定程序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办理录用手续。
六、工作地点
河南郑州、河南济源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