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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泸州市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50名)
来源: | 作者:公考小逐 | 发布时间: 2023-09-08 | 1348 次浏览 | 分享到: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00至9月19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3年9月20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30—3123622,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1015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2023502001——2023502013、2023502018——2023502030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23502014——2023502017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3年9月22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