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职辅警岗位上机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上机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不设及格线,满分为100分。招聘单位在上机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比例划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分数线(各岗位分数线不一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招聘说明】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应用】—【辅警招聘】—【招聘说明】。
2.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知识、技能知识等。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上机笔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应聘特殊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聘请专业人才组成评审团,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认定、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二)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子)或800米(女子)长跑三项。三项测试项目须均合格,60分及格,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四、面试
招聘单位从应聘人员中,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根据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时间、地点和要求。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报考者总成绩,具体方法为:文职辅警岗位上机笔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辅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上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